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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公积金贷款误区

发表于2015-01-26
标签:购房首付 公积金管理中心 住房公积金贷款 公积金 公积金贷款 

很多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都会碰壁,究其原因除了本身不满足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外,对公积金贷款的认识存在误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。现在就为广大购房者走出公积金贷款的三大误区。


     误区一:公积金直接用于购房首付


     公积金是不能直接用于购房首付的。如果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,需要先消费后提取,也就是说要先“自掏腰包”付首期,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,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或银行网点提取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。


     误区二:提取总额超过购房总价款


     按照规定,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。比如购房者所购买房屋的总价为 50 万,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为 60 万,那么他也只能提取 50 万的公积金,剩余的 10 万元是不能提取的。


     误区三:结清公积金贷款前夫妻不可再使用公积金


     夫妻双方在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前是不能再次使用。不论每个月缴交多少公积金,不管公积金账户内存储多少余额,只要夫妻双方的前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,就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。



发表于2015-01-26

原来是这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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